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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经开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新经开巩领〔2024〕2号),现将申请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事实不符,可致电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73-3686203)。
附件:新乡经开区2024年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拟补助人员名单(第一批)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