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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经组人社许准字〔2024〕第06号)

时间:2024-11-05 来源:组织人社局

新乡市腾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法定代表人由钱少伟变更为王洋。

你单位持本决定,到新乡市经开区滨湖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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