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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经开区2022年以来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6 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辖区各企业:

依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质企业培育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新经开管〔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经开区2022年初以来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拟对2022年初以来取得荣誉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现将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经开区进行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2.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3.没有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填写《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请书》(附填写说明),将纸质版报送至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4日截止,预期不受理。

四、申报要求

1.请按照相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进行申报,不按要求申报的企业不予审核。

2.申报企业需签署申报承诺书,申报的所有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联系人:陈尚

联系电话:0373-7893368


新乡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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