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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办成基层和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清单〉的通知》精神,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农村居民社保业务“就近能办”“足不出村”,新乡经开区已开通城乡居保高频业务受理及查询事项,相关业务可到村委会办理。现将村级18项可办事项公告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险的参保登记(受理);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信息变更(受理);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申报(受理);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内转入申请(受理);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省转入申请(受理);
6.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申请(受理);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核定(受理);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暂停(受理);
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发放维护(受理);
10.参保人员的信息查询;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未缴费人员通知;
12.参保缴费信息查询;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权益记录单打印;
14.城乡居民到龄人员通知;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信息查询;
16.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17.被征地补贴一次性支付信息查询;
18.疑似亡故、服刑人员标记。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5日
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