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厚植文化自信根基的重要论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制定了《关于规范特色文化展馆扶持政策的办法( 试行)》。该政策旨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推动特色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经开区文化窗口。
二、特色文化展馆定义
特色文化展馆是指具备一定场地和设施,以研究、保护、传承、展示历史文化、传统艺术、手工技艺等特色文化为主要内容,体现文化性、公益性、群众性的 服务功能,能够满足群众参观游览和公共教育需求的文化展示场馆。
三、扶持原则
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免费开放”的原则,对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特色文化展馆予以运营扶持补助。
四、扶持资金用途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特色文化展馆的建设、发展及运行,包括建馆补助、开放运营补助、文化活动补助、宣传推广补助和文化传承补助等。
五、扶持项目及标准
1. 建馆补助: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藏品数量不少于60件的特色文化展馆 ,按照8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 开放运营补助:每年开放时长不少于240天,每天开放不少于6小时,补助不高于5万元/年。
3. 文化活动补助:鼓励特色文化展馆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文化教育活动。市级、省级、国际性文化交流或演艺活动分别按照经费总额的20%、30 %、40%给予补助,年度总额不超过5万元。
4. 宣传推广补助:宣传作品需突出经开区地域标志,不少于6条视频,每条补助2000元,全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5. 文化传承补助:包括文化传承人培养补助和讲解服务补助,分别按照每人 75元/课时(全年最高6万元)和为每人免费提供一次讲解30元进行补助(全年最高4万元)。
六、申请条件与流程
1. 申请条件:展馆需具有独特文化特色、市级以上认可、经开区法人资格、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藏品不少于60件、必要办馆资金和保障经费、符合宗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
2. 申请流程:每年3月15日至3月30日向经开区教育文旅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经联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七、监管与否决事项
经开区教育文旅办公室会同党政办、财政局对特色文化展馆进行监管,包括免费开放时间及活动备案审核、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等。提供虚假材料或未真正做到 公益和面向群众开放的展馆,将取消扶持。
八、奖补资金
该政策为经开区特色文化展馆的规范发展和扶持提供了明确指导和支持,有助于推动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