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的公告
新乡经开区现开展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征集工作,经评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人每月1645元)。
一、见习单位申请范围
依法在经开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民办非企业及其他合法社会组织。
二、见习单位申请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为本单位参保职工,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带教工作;
(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能够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严格遵守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省、市、区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的要求;
(六)社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记录。
申请前12个月内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申请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尚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单位,不予认定为见习单位。
三、见习单位申请材料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单位简介、经营状况、在岗人员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提供见习岗位情况、带教培养计划、见习基本生活费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招募人员方式、计划留用率等内容;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三)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就业见习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五、见习补贴管理
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按批次或按年度向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373-3686203
联系地址:新乡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604室
附件1:
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