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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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区管委会重点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工作实际,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制定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下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流程
各发起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好抽查工作,参与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对接工作。抽查计划应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部门协管平台-河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派发到各相关部门,并同时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二、 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抽取的检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要杜绝个别部门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
三、 及时录入结果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四、 做好后续处理
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和信用新乡。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的市场主体,统一将检查情况归集到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档案按照“谁检查、谁保存”的原则,经抽查人员签字和被抽查企业盖章后交由检查人员所在部门统一保存。
五、 动态调整计划
抽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对未列入此次计划 但实际监管工作中需要增加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可根据监 管工作实际,由发起部门会同参与部门制定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附件1: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下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附件2:2024年下半年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3:2024年下半年对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7:2024年下半年对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查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10:2024年下半年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检查(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11:2024年下半年对旅馆业治安管理监督检查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12:2024年下半年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13:2024年下半年对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14:2024年下半年对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企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